关于开展2015年武汉市技能大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市技能大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从我校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中进行选拔。
参加武汉市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学校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有影响的;
(三)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能够使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四)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在生产工作领域中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有影响的;
(五)近年来获得武汉市技术能手称号及市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
(六)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参加省级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20名的选手。
已被评为武汉市技能大师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活动。
二、时间安排
(一)6月4日——6月12日
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各部门人员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并将相关材料集中后交至组织人事处208室。
(二)6月17日
学校推荐。成立组成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并将结果报校党委研究。
(三)6月17日--6月21日
公示。学校网站公示推荐人选;
(四)6月23日
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武汉市技能大师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武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3、候选人500字主要事迹摘要(纸质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反映候选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如有音像资料(提供电子版即可)可以一并附上;
5、候选人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成果、专利及各种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纸质一份)。
(二)申报及材料要求
1、如实填写申报表格中所涉及的内容。《武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中“主要先进事迹材料”的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其内容主要突出候选人所获荣誉、技能技艺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创造的经济效益等内容。
2、候选人500字主要事迹摘要应重点突出候选人在重大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和技术成果创新中为企业、社会节省和创造的经济效益,以及在带徒传艺、工作操作法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并注明各项成果的量化指标数。
3、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工作场景照片、荣誉证书和本人技术成果、发明专利及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复印)。
附件:
附件1;武汉市技能大师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武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doc
附件3.武汉市技能大师候选人主要事迹摘要(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