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武人才办[2015]2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实施2015年度“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的通知》、人社局《武汉市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评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黄鹤英才(教育)计划”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市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其中,男教师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内,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2周岁以内(申报人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且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形成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体系,对学科建设、教师指导、学生培养作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公认。
2.在教育科学和教学研究领域,牵头承担或完成重大课题并获得创造性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实效。
3.在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重要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指导、培养的学生在全国或国际权威知识(技能)竞赛和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形成了科学的训练、指导体系和方法。
(二)“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申报人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处于市级及以上同行业拔尖水平,并得到广泛认可。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5.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过程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性操作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6.在培养技能人才和带徒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市级及以上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支持措施
(一)“黄鹤英才(教育)计划”
1.为入选人才建立名师工作室,给予培养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教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2.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分期分批选送到国家培训基地培训,到国外培训进修或做访问学者。
(二)“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
1.对入选人才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技术研发和技能人才培养等。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并在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技术交流、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2.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通过学术交流、政府推荐、专项培训、经费支持等方式,支持入选人才参加重大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技术革新项目、学术研究交流等活动。
3.组织入选人才开展考察学习、休假疗养、健康检查等活动。
三、时间安排
1. 6月26日--7月2日
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各部门人员对照申报条件提出申请,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并将相关材料集中后交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208室。
2. 7月7日
学校推荐。成立由校领导、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并将结果报校党委研究。
3. 7月7日--7月11日
公示。学校网站公示推荐人选。
4.7月14日
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材料要求
(一)“黄鹤英才(教育)计划”
1.推荐对象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2份);
2.《黄鹤英才(教育)计划”推荐名册》(报excel格式电子版);
3.《黄鹤英才(教育)计划”申报书》(一式2份);
4.《黄鹤英才(教育)计划”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0份);
5.有关成果、证件的复印件。
(二)“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
1.《“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
2.《“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申报书》,其中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所获行业集团或者市级以上荣誉,在重大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和技术成果创新中为企业、社会节约或创造的经济效益,以及在带徒传艺、工作操作法等方面的突出贡献,并真实注明量化指标数(一式2份)
3.申报人简介材料(要求1000字以内,精选提炼、重点概括申报人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并真实注明量化指标数);
4.申报人不同场景工作照3张;
5.申报人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术成果、专利等各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印章,并按前述顺序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除支撑材料不需电子版,其他均应提供电子版。
附件1:黄鹤英才(教育)计划文件及表格.rar
附件2: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文件及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