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高校教师企业锻炼工作的通知》及《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教师企业锻炼实施办法》(武软工职人[201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历年来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企业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教师或科研人员;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暑期企业锻炼不少于1个月(有效工作日20天以上),深度企业锻炼半年至一年;
4、深度企业锻炼优先选派有科技成果、专利的教师参加,暑期企业锻炼鼓励未参加过企业锻炼的教师参加,2016年参加过的教师2017年不再参加,接受锻炼的企业原则上应地处武汉。
二、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师企业锻炼工作,不定期对教师锻炼期间的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纪律、敬业精神、工作成效等,学校也会协同相关人员进行抽查,确保将教师企业锻炼工作落到实处;
2、对于教师锻炼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不作为、弄虚作假者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惩戒:通报批评,停发企业锻炼津贴,取消当年参加各类荣誉称号的申报、岗位晋级、职称申报的资格;相应院(部)则在当年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不能评为优胜单位及以上。
3、各院(部)确定企业锻炼人员后,填报《2017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教师企业锻炼方案花名册》(附件1),深度企业锻炼人员还需提交申请,并由各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以上纸质材料需于6月20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208办公室,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
4、锻炼结束后各院(部)需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1)暑期企业锻炼结束后请于9月12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企业锻炼日志》(附件2);
②《教师企业锻炼考核表》(附件3),其中“学校部门鉴定意见”一栏请所在部门认真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③《2017年教师企业锻炼费用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附电子版)
(2)深度企业锻炼结束后,需及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企业锻炼日志》(附件2);
②《教师企业锻炼考核表》(附件3),其中“学校部门鉴定意见”一栏请所在部门认真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③专题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就校企合作、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建议或对策;
④若参与合作企业产学研项目的,需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或所获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