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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及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03-08  点击:[]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工作安排,今年春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3月份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

申请认定对象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专任教师或辅导员。

取得博士学位的或本科专业为师范类的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范类人员是指能提供原始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的人员)。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3月20日 地点待定

请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于3月15日之前将附件1“201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填写完整之后发至邮箱:376629732@qq.com,并加入QQ群: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申报(群号621574125),逾期视为放弃。

测试内容:专任教师按申报专业学科和所任课程的具体情况,选取一门任教课程(不是某一章节)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辅导员选取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心理健康等针对学生思想和心理教育的任教课程(不是某一章节)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表见附件2。

2、个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至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网报时应注意以下项目:

(1)认定机构统一为湖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为学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工作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校名全称填写(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3)申报专业:辅导员统一选填“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必须将专业细化至类下面的最小项;

(4)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统一选填“无”;专任教师若无专业技术职务则选填“高校教师未聘”,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请务必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简历:至少从高中毕业后填起,并请确认简历上所填写的时间是连续的;

(6)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3、现场确认

时间:3月26日—4月8日(有效工作日)

地点:组织人事处212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下列材料顺序整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2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得单面打印

(2)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9)体检表(附件4)1份(学院统一指定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为体检医院,体检时须贴上照片加盖骑缝章,体检完规定的项目,并按规定附化验单和心电图检测结果,体检有效期为一年);

(10)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11)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12)由学校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2018-2019学年第1学期,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加盖高职教务处公章);

(13)专业技术职务原件、复印件1份;

(14)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附件5);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附件1-5.rar

组织人事处

2019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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