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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级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6-01  点击:[]

关于2020年度市级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省、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31 号)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度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

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

二、选拔数量及推荐名额

全市拟选拔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0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00名(含抗疫一线人才15名、农村实用人才5名、高技能人才10名)

我校可择优推荐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的高技能人才1名。

三、选拔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校级领导干部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选拔对象。

申报市突贡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市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专家选拔实行分层分级管理,同层级专家荣誉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已入选较高层级专家荣誉的不再申报较低层级专家荣誉。

四、选拔条件

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条件:见附件1

“高技能人才”申报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条件参照鄂人函﹝200560号文件中关于高技能人才申报“省贴”人员条件规定: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

个人自荐。个人认真学习选拔条件,符合条件的可向所在部门自荐,填写《专家登记表》及《市级专家申报花名册》报所在部门。

(二)部门推荐。部门对照选拔条件,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条件,择优进行推荐。各部门最多可推荐1人申报,并于61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专家登记表》及《市级专家申报花名册》发送至邮箱376629732@qq.com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照选拔条件,严格审查部门推荐人选的材料,并进行投票。

(四)党委审定及公示。专家评审结果报党委审定,并在校园网公示五天。

通过学校推荐的人选,学校将另行通知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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