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校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1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武组教〔2015〕34号)要求,现对我校科级及以上干部2015年度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学时统计
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填写《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1),由所在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党总支(党支部)对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党总支(党支部)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表》(附件2)和《党总支(党支部)科级干部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表》(附件3),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于12月24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纸质表交组织人事处2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02155733@qq.com,组织人事处进行核查并计入干部培训档案。
填表说明:
1.脱产培训学时:包括上级组织部门(党校)培训、系统内(业务主管部门)调训、国内高校(培训机构)培训班、国(境)外培训、网络学习、校内组织的专题培训班等。其中,计入脱产培训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规定的年度脱产总学时(处级干部,110学时;科级干部90学时)的40%,即处级干部最多可将44学时的网络学习计入脱产培训学时中,科级干部最多可将36学时的网络学习计入脱产培训学时中。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班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总支(党支部)学习、干部自学、学历(学位)教育、讲授党课(政研社课程)等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3.除有特殊规定外,集中学习均按每半天4学时,全天8学时计算。
4.讲党课、政研社教学、社团讲座、报告主讲等按1小时计2学时。
5.干部自学按读书笔记每500字计1学时,依此类推。攻读学历(学位)期间,每年按40学时计算。
二、干部学习培训管理及结果运用
干部学习培训每年考核一次,按学习培训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同时,学习培训学时不达标的干部,应在下一年补足上年度所欠学时。干部学习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干部教育培训统计工作。
2.科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填写《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应严格审核把关,如实填报《党总支(党支部)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表》和《党总支(党支部)科级干部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表》,不得弄虚作假。
3.组织人事处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
附件2:党总支(党支部)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表
附件3:党总支(党支部)科级干部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表
干部教育培训统计附件.rar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