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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在我校医保正式开始参保后,可将原先医保转移接续到新账户,办理转移接续(需15个工作日)后可正常使用医保就医。不转移接续的,在本单位办理参保的下一个月起正常使用医保就医,转移接续手续随时可办,亦可在退休前办理。
转移接续流程如下: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打开该程序,点击“我要办”——“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
下一条:如何查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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