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相关专业高、中级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武汉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拟于近期对武汉市评委会专家库信息进行采集更新。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不存在行为失德、学术失范等诚信问题。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积极学习有关职称政策,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委工作职责,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职称评审工作需要。
3.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熟悉相关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单位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办理延迟退休的除外),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担任所评职称系列相同层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务1年以上。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的优先选用。
二、职称级别与专业范围
评审专业范围参见《武汉市2023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附件1)。
填报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城市建设、部分工程(含轻工、化工等8个专业类别)、农业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经济、新闻、出版、艺术、群众文化、图书信息、档案、技工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等15个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应担任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务1年以上。
填报社会科学研究、播音主持、文物博物、律师公证、党校教师、工艺美术等6个中级评委会评委,应担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取得高级职务1年以上。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正面为登记表,背面为评委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填报和推荐时,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专家对应的评委会不限于1个。在对应的某个评委会评审专业范围内可选择多个与自身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按一致(相近)性最高、次高的顺序填写。若评委选择申报两个不同系列的评委会,则应填写两套《基本情况登记表》,依此类推。原为专家库成员的,本次需重新推荐并填表申报。
2.《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备案表》(见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一份加盖部门公章。部门汇总时,请按高级评委会评委在前,中级评委会评委在后的原则排序。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rrscjsfzzx@163.com。联系人:张奥,电话:87996152。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212办公室。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