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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的通知

2024-01-25  点击:[]

关于征集2023年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年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创新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作用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2.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3.在创新师德建设载体,建好师德基地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4.在“好党员带动好老师,好支部带活好团队,好作风带出好氛围”方面的工作创新。

5.在选树师德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6.在教师家访、办理实事小事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7.在教师科研评价中将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8.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师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教学评价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9.在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解决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发展中的重大“卡脖子”问题方面的工作创新。

10.高校教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推动我省“三高地、两基地”建设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1.在聚集一批战略科学家、学术领军人才服务省流域综合治理及三大都市圈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创新。

12.在加强教师国际合作交流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3.在发挥省级名师工作室、校级名师等示范引领作用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4.湖北产业教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5.在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6.在实行“双导师制”方面的特色点亮做法。

17.学校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在加强高校教师日常培训等教师教育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8.在教师职业文化建设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19.在引导高校教师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服务、支持中西部薄弱区域高校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20.其他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二、征集原则

1.创新性强创新事项应在工作理念、行动举措、方式方法等方面具备明显的创新性。

2.推广性高。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代表性,正在或已形成明显成效,便于推广复制。

3.影响面广。在本地区(学校)或全省产生一定影响,受到广大教师认可,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三、征集要求

1.每个创新事项600-1000字,做到主题聚焦,特色鲜明,亮点突出,语言精练,有制度、有数据、有案例不要穿靴戴帽,不需面面俱到,不必求大求全。

2.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征集内容,有针对性的选取1-2项主题进行申报,突出特色和亮点。去年已报送过的创新事项请勿重复报送。

3.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023年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事项申报表》)发送至人事处邮箱wrrscjsfzzx@163.com。


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15972066177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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