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武汉市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符合相应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竞聘条件见附件1:武软工职人[2021]32号《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开放大学竞聘教师岗位任职条件(修订)》、武软工职人[2021]33号《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开放大学竞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修订)》)。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类别
目前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的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包括专职教师(含实验、实训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以及部分行政兼课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包括从事图书、档案、财会、统计、经济、审计、卫生、工程、科研、实验管理等工作的岗位。
(二)岗位等级
在编在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技二级、三级至十二级等十一个岗位等级,其中专技二、三级岗位由省市统一管理。
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暂设置专技十二级、专技十级、专技七级、专技四级等四个等级。
(三)岗位聘用及空岗
市人社局核定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数、已聘专业技术人员数、空岗数、指标数见下表。此次学校将全部空岗数用于本年度评聘工作(包括本年度评审取得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专技岗位聘用情况表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合计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小计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小计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未定级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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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专技 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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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35 | 70 | 71 | 207 | 94 | 125 | 94 | 313 | 53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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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626 |
已聘任 专技岗位数 | 1 | 1 | 20 | 40 | 61 | 70 | 193 | 92 | 79 | 107 | 278 | 44 | 23 |
| 82 | 149 | 620 |
空岗数 | -1 | -1 | 11 | -5 | 9 | 1 | 14 | 2 | 46 | -13 | 35 | 9 | 30 |
| -82 | -43 | 6 |
最大指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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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4 | 13 | 14 | 40 | 16 | 62 | 49 |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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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政策
(一)申报途径
统一使用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重大贡献和专技岗位竞聘子系统,个人申报网址为:http://rs.whvcse.edu.cn/
(二)申报归属
申报教师岗位竞聘的向教学(专业)归属学院申请,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向所在部门申请,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辅导员(含直属学院指导教师)统一从马院申报。
(三)思政课教师(含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辅导员、指导教师)申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申报情况及空岗数,同比例单设指标。编外人员参照执行。
(四)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人员申报
人事代理、编外聘用制人员参加竞聘被聘用到相应专技岗位后,申报竞聘上一级岗位时,需在本岗位聘任相应年限,具体聘任年限按照评审条件中对应级别的聘任年限执行,比如大专、本科学历人员需在初级聘任4年方可参加中级(专技十级)的竞聘,大专、本科、硕士学历人员需在中级聘任5年,博士学历人员需在中级聘任2年方可参加副高级(专技七级)的竞聘,在副高聘任5年方可参加正高级(专技四级)的竞聘。
(五)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学校,被聘任在专技未定级(拟聘专技十二级)或专技十二级岗位,入校前已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编内人员申报专技岗位竞聘。
在校专技工作满1年,若专业专技工作年限达到规定的要求(竞聘专技十级,本科满5年,硕士满3年,博士当年;竞聘专技七级,本科满10年,硕士满8年,博士满2年)可直接参加对应职称最低岗位等级的竞聘,即参加专技十级(博士研究生可参加专技九级)、专技七级的竞聘。
竞聘时,主要应以来我校以后取得的成果为依据,选择七级或十级(九级)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竞聘专技十级(博士专技九级)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取得以考代评职称人员首次申报专技岗位竞聘
在岗职对应,且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其从事专技工作年限还应累计达到规定年限方有资格参加相应级别竞聘:竞聘专技十级,大专从事专技工作满6年,本科满5年,硕士满3年,博士当年;竞聘专技七级,大专从事专技工作满11年,本科满10年,硕士满8年,博士满2年;
取得资格待聘人员申报竞聘专技十级、专技七级、专技四级,原则上优先于评审人员,在指标分配上予以倾斜。
(七)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参加专技岗位竞聘
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兼任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在同条件、同程序的前提下,与其他符合空缺岗位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同竞聘。
(八)跨类别竞聘专技岗位
管理岗位人员参加专技岗位竞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管理岗位人员可以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首先竞聘相应层级的最低岗位等级,且应具有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系列相应层级的任职资格等基本任职条件,并和其他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同时竞聘。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参加专技岗位竞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空缺前提下,和其他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同时竞聘。竞聘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工龄满10年,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满5年;近5年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均在合格档次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不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九)申报业绩
此次申报要求申报人最多填写25条业绩,并选择3条作为代表性业绩。
(参照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同时参照省职改办2016年以来“科研成果限项申报制度”,即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要求确定)
(十)业绩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 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网上申报)11月16日-11月23日
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登录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子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2022年度专技岗位竞聘个人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进行申报,其中申报教师岗位竞聘的向教学(专业)归属学院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辅导员、指导教师向马院申报),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向所在部门申请。
特别注意:
1.所有经学院党政负责人审定并签字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为有效。学院党政负责人务必严格审核材料,避免出现同一项目多个排序第1的情况,一旦发现不实证明,取消申报人员参评资格。
2.关于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3)需学院审查之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教务处审核(工作量填报要求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高职教务处审核时间:11月18日(周五)、11月21日(周一 ),地点:综合楼218室,联系人:常排排,联系电话:87996606;
开大教务处审核时间:11月22日(周二),地点:行政楼114-1室,联系人:漆轶娜,联系电话:15308621217。
(二)学院(部门)初审推荐11月23日- 11月25日
1.学院(部门)初步筛选:学院(部门)于11月23日前报送审核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wrrscjsfzzx@163.com,审核工作人员根据申报归属判断申报人是否应在本部门申报,不应在本部门申报的及时退回,申报人重新选择报送。
2.组建初审推荐工作小组并核查材料原件:学院(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组建初审推荐工作小组,并于初审推荐会前报送初审推荐工作方案(见附件4),同时核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基本信息、附件材料的原件。本部门内部达不到组建初审推荐工作小组要求的,可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初审推荐工作。
3.民主测评:核查有无不得申报竞聘的情形(见竞聘条件),在初审推荐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由所在部门自主进行。申报参加教师岗位竞聘的民主测评可参照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民主测评过程性材料及结果,由部门留存备查。
4.召开初审推荐会:初审推荐工作小组参照民主测评结果,严格对照申报竞聘条件择优推荐。初审推荐需做好全程记录,完成推荐后,由初审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在申报系统提出审核意见。
(三)学院(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 11月25-12月1日
初审推荐后,学院(部门)将推荐人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4,要求从系统中导出申报人员的《综合材料一览表》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反馈给人事处。
(四)基本资格复审、业务数据审核 11月25-12月6日
人事处进行基本资格复审,并会同高职教务处、科技处、开大教务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推荐人选的业绩数据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开始前相关部门应成立审核工作小组,明确审核指导意见。(审核工作小组名单需11月25日报送人事处以便设置系统权限)
基本资格复审完成后,业绩审核期间,关闭个人查看操作页面,第一轮业绩11月30日前完成,完成后开放个人查看页面,个人根据业绩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12月1日-12月4日),相关职能部门12月6日前完成再次审核,再次审核只标记意见。
(五)公示拟参评人选、学院(部门)报送材料 12月7日-12月13日
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名单、《综合材料一览表》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集中上报评委会进行评审。
12月9日前学院(部门)按附件4中的《学院(部门)报送材料要求》报送材料。
(六)召开评审会议 12月17日、18日
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专家对照相应条件,集中审阅申报人员材料,汇报审阅情况,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评委会人数三分之二的,方可通过。推荐过程中需做好全程记录,留存备查。
(七)公示竞聘结果 12月中下旬
将竞聘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相关手续办理 12月底前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办理聘任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参评材料,严禁伪造或篡改学历、资历及其它证明(业绩)材料;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或教学成果;严禁各种形式的扰乱评审公正性的行为。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仔细核对原件、核查申报内容,切实做好有关材料的受理、审核以及推荐工作。
(三)学校专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小组、监督小组要各司其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坚守评价标准的底线要求,严格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全体教职工在本次工作中要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正确对待校内教职工之间的正当竞争。各学院、各部门领导是本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学院、本部门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16日